「原臺南合同廳舍」創建於西元1930年,一開始只有中央六層樓高塔,初名「火見樓」後改稱「望火樓」,後於西元1938年在塔的兩翼建設辦公廳舍,成為今日之樣貌。「合同廳舍」是指不同單位聯合的辦公廳舍。因此當初興建完成後,就有消防組詰所與臺南州警察會館、錦町警察官吏派出所共同辦公,直到今日也有消防分隊與派出所,婦幼隊共同使用。民國87年(西元1998年),由市府公告為市定古蹟。
本建築最大的特色就是高塔,在當時普遍只有低矮建築物的狀態下,站在高塔上可以看見大部分的市區,那裡失火,消防員就可以前往該處救火,是日治時期少數存留下來的消防設施。
「原臺南合同廳舍」中正路方向建築樣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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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文化部文化資產局_文化資產個案導覽_原臺南合同廳舍
3.維基百科:原臺南合同廳舍
4.臺灣大百科全書:原臺南合同廳舍
5.台南市中西區公所-古蹟瀏覽:原臺南合同廳舍
這棟「原臺南合同廳舍」從外觀來看,舊舊的、髒髒的,外牆很多磁磚都已經掉落。與旁邊的光鮮亮麗的國立臺灣文學館(原臺南州廳)及附近的建築一比,一幅荒廢的模樣,但沒想到它曾在臺南的消防史上占有很重要的一席之地。另外在日治時期就有數個單位聯合辦公的概念,令我十分訝異。
「原臺南合同廳舍」民生綠園方向建築樣貌
臺南市婦幼隊使用
塔底的大門
消防分隊使用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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