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原發表日期:2005-07-29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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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由於社會的自由與開放,帶來西方世界的公共藝術創作方式;再加上1992年通過的文化獎助條例中要求重大建設經費運用時,用於公共藝術的經費不得少於百分之一,因此在各地區公共場所到處可見公共藝術創作的作品呈現。而公共藝術空間創作的特色如下:
- 公共藝術是高度受政治力影響的藝術表現,因此公共藝術是有生命周期,會受社會思潮、政治介入而有所改變。例如:近年來在各級校園中原有的蔣公(政治人物)的銅像,因政權轉移而遭到拆除的命運。
- 公共藝術作品需能和社區文化相結合,因此公共藝術是奠基於社區文化之上,加入新的文化元素(藝術家的創意)而成。例如:台北捷運萬華站,因位於具有百年歷史的萬華社區(古舫舺),因此萬華站的公共藝術便以傳統文化元素為基礎結合新元素來創作。
- 公共藝術即名為公共,便需結合民眾的意志或民眾的參與,而非僅是藝術家曲高合寡的獨立創作,因此公共藝術重視與民眾的互動,希望讓民眾能夠很自然的親近。例如:高雄市的城市光廊由於能讓民眾沒有距離的自由參觀、接觸公共藝術創作,因而融入成為高雄在地文化的一部份。
基於上述公共藝術空間創作的特性,個人認為學校單位在設置公共藝術創作作品時有三個方向可供思考:
- 學校想向社區傳達的文化意像是什麼?與社區文化融為一體?引領社區文化的方向?
- 學校想向兒童傳達的文化意像是什麼?認真求學?文化傳承?
- 學校想向外界傳達的文化意像是什麼?學校特色?學校與社區的文化內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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