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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月二十五日果然是台灣的重要日子,這一天是台灣光復六十週年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組織法三讀通過、西非塞內加爾與我國斷交,還有一個就是號稱全球首例的網路分級制度正式上路。
網 路分級制度是新聞局依兒童青少年福利法第廿七條規定,於去年四月二十六日制定電腦網路分級辦法,並於今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實施。本辦法將網路分為「限級」 與「非限級」兩種,網站內容如果過當描述犯罪行為、自殺過程、恐怖血腥暴力及色情裸露,而妨害兒童及青少年身心發展者,列為限級,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瀏覽。 分級則由網路業者自行判斷,再由各級政府社政機關認定是否適當,未分級或分級不當,則依兒少法處罰。
關於網路分級制度,各界褒貶不一,有的人是認為可以避免兒童青少年接觸不良網站;但也有人認為未經公眾討論就冒然實施,會危及台灣網路的發展,各方爭論不休,在此就不再詳述之。本人想從技術層面來探討網路分級制度是否真的能夠達成原定目標──保護兒童與青少年。
從電腦網路分級辦法的相關條文來看,政府將分級之責交由業者及網站站長自行決定,但是網站內容是否過當見人見智,實難有明確的標準。若嚴格執行辦法,網路業者及網站站長勢必從嚴(過當?)認定,不敢說出自己真正想說的話;或將網站移置國外主機以避免遭受處罰,這樣是否有危害個人言論自由之疑慮?值得深思。
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為配合網路分級制度,也推出「分級過濾系統」提供下載,只要家長將軟體安裝後,就可以避免兒童誤入不當網站。但經仔細研究其 運作模式,其實與台灣學術網路防範資訊網路不當應用作為類似,只是學術網路是從上游開始過濾,而「分級過濾系統」是從個人電腦端作過濾的動作。但是以網際 網路無遠拂界、無孔不入的特性,不管是從那裡進行過濾,使用多先進高效能的軟體來過濾,還是會有漏洞產生。更何況「分級過濾系統」只能處理台灣的分級網站 資訊,對於國外網站一點辦法都沒有,效果令人存疑。
目前已知限制級的網站,其主機大部分都是設於國外,國內法律對於這些網站毫無制裁的能力,因此個人認為新聞局推出網路分級制度,基本上是不可能達成原先設定保護兒童青少年的目標,只會引發民眾違反人權、侵犯自由的抱怨聲浪。
想要在網路世界中保護自已的孩子,只能從電腦使用習慣教育著手。使用電腦的目的在於尋找資料、進行更深入的學習,而非只有上網聊天(即時通、MSN)、 打線上遊戲等。另外家中電腦的擺設位置也很重要,最好擺在客廳、書房等開放性場所,不要置放於臥室中,減少讓兒童單獨使用電腦的機會。兒童在使用電腦時, 大人最好陪在身邊,這並非監視,而是瞭解兒童使用電腦的目的與內容,與兒童共同分享使用電腦的樂趣,這樣兒童才不會想接觸不良的網站資訊。一味限制禁止只 會讓兒童對不良的網站產生更高的興趣。
相關網站文章列表:1、行政院新聞局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辦法
2、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
3、合作式網路分級架構
4、啟動網站內容分級 守護兒少上網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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